11月29日,经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查获的一批出口夹带卷烟为假冒商品。
此前,洋山海关在对一出口集装箱进行正常检查时,发现箱内有6托纸箱包装货物未申报,开拆见货为卷烟,共60箱,120万支。这是洋山海关首次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夹带卷烟。目前,该批卷烟已移交烟草主管部门作后续处置。
海关提醒,出口卷烟应列入国家出口卷烟计划,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出关手续。出口卷烟应按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出境海关报关出境,各烟草出口企业必须坚持自行报关原则。如实向海关申报是进出口企业的义务,广大进出口企业务必守法经营,如实规范申报。(谈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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