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地方公安侦破一起特大穿山甲鳞片走私案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61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侦查和情报经营,近日,杭州海关缉私局所属温州海关缉私分局与温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现场查获穿山甲鳞片306包,共10.65吨。经权威机构鉴定,涉案的306包穿山甲鳞片全部属于树穿山甲的鳞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简称cites公约)附录i物种,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贸易。经继续扩案侦查,又查证了该走私团伙2018年11月以来已经2次走私入境穿山甲鳞片12.56吨,并销售到广西某地。
截至目前,此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及海上偷运、码头卸货、国内运输、境内货主、销售下家等各个环节,查扣用于走私的三无船只1艘。上述涉案犯罪嫌疑人对于走私的行为均供认不讳。目前,已查明的穿山甲鳞片共计23.21吨。
经查,温州货主姚某某、王某某伙同他人,从非洲某国采购穿山甲鳞片后,委托一境外专业走私团伙负责走私入境。10月11日,该专业走私团伙组织6名船员,驾驶涉案走私船舶前往境外某国港口装运,于10月29日凌晨从上海某非设关地码头走私偷卸入境,并委托境内一物流公司运输至温州某仓库。在该批货物交付给姚某某、王某某时,被在此设伏的专案组警察当场查获。
受市场高额利润驱使,不法分子不惜偷猎、捕杀穿山甲,给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威胁。据了解,一只穿山甲身上约有0.4-0.6千克鳞片,走私23.21吨鳞片,意味着近5万只穿山甲遭遇毒手。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温州市公安局提醒,中国属于cites公约缔约国,穿山甲列入cites公约附录i物种,而鳞片属于穿山甲的主要组成部分,禁止国际贸易。在我国,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国家级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有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规定。违反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杭州海关缉私局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积极联合地方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共立案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口走私犯罪案件10起,查获涉案象牙及其制品41.6千克、犀牛角1.3千克、鲸牙4.85千克、穿山甲鳞片10.65吨。(杨卫黄克仁/文)


“放”出活力 “管”出高效 “服”出便利 青岛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培塑开放新优势
宁波口岸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迎来“疫”后第一船逾5600吨东北玉米助力长三角饲料企业复工复产
中老铁路(金华—万象)国际货运列车启程 “浙江制造”出口老挝迎来便捷新通道
麻然华到德州海关调研
深圳货代公司对出口越南海运散货拼箱物流解答
特色果变“致富果”——黄埔海关帮扶增城荔枝出口
上海自贸区137家企业被海关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
上海海关破获冰酒走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