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在银川综保区内全面复制推广

发布时间:2024-05-20 点击:66
近日,银川综合保税区内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一步便利银川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在银川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210)商品的退货。退货中心仓模式下,退货中心仓企业可将退货仓设置在银川综合保税区内,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商品的企业质检、理货、分拣、申报重新上架等流程在银川综保区内“一站式”完成。
此前,银川综保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如果要办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退货,需要在区外设置专用的仓库,完成退货商品的申报和分拣。在银川综保区全面复制推广退货中心仓模式后,退货仓从区外转移到区内;对企业来说,不再需要额外在区外进行租仓、招人,节省了区外专门设立退货仓库的租金、人力、频繁装卸、来回运输等运营成本,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运营负担。据初步测算,适用该模式能为企业单月节省仓库租金、人力成本等约10万元。同时,退货仓开通后,企业可以直接将商品退到保税仓里,若商品未超过海关扣税周期,则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对于消费者来说,因退货包裹可直退入区,在区内进行申报、分拣等流程,实现了退货体验流畅化;同时也节省了退货在区外区内2次装卸环节,大大缩短了整体退货周期。据测算,该模式可平均压缩整体退货时间5至10天。
自银川综保区正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以来,银川海关多举措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程指导关区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速通过审批验收;复制推广自贸区监管创新政策,实施“清单申报、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等便利化措施,企业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同时,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银川综保区内设立o2o线下体验店,创新开展“网购保税+即时配送”新零售模式,打破了线上网店与线下实体店铺的界限,增强了消费者现场体验感。银川综保区o2o体验店试营业以来,营业额呈逐月增长态势。截至目前,银川综保区共产生跨境电商业务1701票,合计货物价值约260万元。(黎祝凤、李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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