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南侧的现代大厦2楼现代会堂内气氛热烈,台上台下频繁互动。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与园区经发局正在此联合举办2012年第一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政策宣讲会。这是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为企业精心准备的一份特殊“新春礼包”。
据了解,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2010年11月,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决定会同江苏省、广东省在苏州市、东莞市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2011年7月海关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苏州、东莞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的通知》。为推动苏州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南京海关也在近期陆续下发了六个公告,分别对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整合、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外发加工业务集中备案制、加工贸易不合格品进出境申报管理及边角料、残次品管理、苏州地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快速流转等五个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公告。宣讲会上,园区海关对以上新政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现场解答企业的问题。
宣讲会上,企业了解到海关开始实施外发加工业务集中备案制,这项新政策规定经营企业于每年一次性向海关备案本年度内所有手册外发加工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每家承揽企业对应一份集中备案表,备案有效期至当年年底。这样,企业进行外发加工更加灵活、高效,整个供应链达到了整合,节约了企业的成本。
作为一家主要市场在国内的企业,耐世特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的朱春红经理则对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这项便利政策体现出浓厚的兴趣。她认为,按照过去的规定,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需要严格区分,生产时即使同一种材料,涉及不同贸易方式也需要清线。实施内销“集中申报”之后,企业就可以集中使用各种料件,先销后补,有效避免了浪费与占用流动资金。
面对参会企业高涨的热情,经发局副局长陆志刚感到很欣慰:“转型升级不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也是政府的事情。作为监管者,管委会与海关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也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发展,这就是我们举办政策宣讲会想要达到的目的。”园区海关副关长朱春霞表示:“今天是第一次,今年还将根据企业的需要举办足够多的场次,使这项活动成为一个常态化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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