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全面实施税单企业自行打印改革

发布时间:2024-05-25 点击:64
自11月19日起,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青岛海关全面实施《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企业通过税费电子支付后,足不出户就可以自行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无需再到海关通关业务现场领取,实现了通关全程无纸化和全流程在线办理。
《海关专用缴款书》俗称海关税单,是企业向海关缴纳税款的法律凭证,也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税款抵扣等事务的重要凭据。以往企业缴税后,需要到海关取得税单,或者通过代理人员快递邮寄,可能耗费几天时间,并存在丢失和损坏的风险,给企业财务部门带来麻烦。目前,进出口企业在青岛海关辖区所有通关业务现场申报进出口,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后,即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下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税单,并自行打印,企业也可向海关现场申请打印纸质税单。
据青岛海关综合统计处处长廖健介绍,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试点是海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海关税单企业自行打印,在实现税单无纸化流转的同时,也实现了企业进出口通关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彻底打通了海关通关全流程无纸化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改革减少了企业到海关领取税单的环节,缩短了增值税抵扣周期,提高口岸通关速度、改善口岸营商环境的同时,为进出口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张志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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