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将对大宗商品不再逐批鉴定重量

发布时间:2024-06-01 点击:64
2019年11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从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9号)。公告正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
二、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
三、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验证。


青岛海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汕尾海关支持出口企业快速恢复生产活力
中越公路运输车国辆的分类有哪些?
喷粉进口报关手续
风雪无阻通关路 旅顺海关快速验放进口油漆25000桶
手工皂东莞进口清关代理所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新加坡关税局关于“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联盟链及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功能上线的联合声明
宁波海关快速验放罗蒙环球乐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