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查获75吨炭成品类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发布时间:2024-06-08 点击:96
12月23日,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关所属东渡海关日前查获的75吨以硬杂木为原料烧制的木炭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日前,嘉兴聚木顺贸易有限公司向东渡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来自马来西亚的以硬杂木为原料烧制的木炭,数量75.19吨,货值7519美元。厦门海关分析认为,该批货物存在较大风险,随即下达布控指令。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均为袋状包装,无明显品名信息标识,且货物呈黑色粉末状、零星细小块状,形状不一,具有下脚料或边角料等固体废物特征,遂送技术中心进行固废鉴定。
鉴定结论显示,该批货物实际为在木炭生产过程中的下脚料或边角料,没有进行质量控制,掺杂大量的泥土沙石,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归入“其他未列名固体废物”。目前,该案已移交后续部门调查处理。(曹泳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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