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监督销毁两台旧压力容器

发布时间:2024-06-10 点击:63
近日,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对某企业进口的两台旧注塑机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各夹带一台禁止进境的旧压力容器,依法实施销毁处理。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压力容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旧压力容器由于已经使用过,有些甚至接近报废,存在着更多的危险因素。(钱菊根、汪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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