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中国民航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从民航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单"进行报关。
4.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情况时向民航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民航交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商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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