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海关隶属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石珊瑚、唐冠螺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入境,共查获石珊瑚目珊瑚两株以及唐冠螺两枚,共计9.3公斤。目前,该关已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截留。
石珊瑚目所有种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列明的濒危物种,唐冠螺则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同时,此类未经检疫水生动物产品极可能携带有多种细菌、寄生虫等,一旦入境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旅客禁止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陈丹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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