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托运条件
一、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正确如实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
二、货物托运书的填写要求:
1、托运人应当填写托运和收货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
2、货物名称:必须具体真实。
3、货物件数和包装:按航空货运要求包装,写明件数。
4、货物价值:写明货物的实际价值。
5、货物保险:写明是否投保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6、托运人备注事项:填写货物特种储运注意事项是否办理急件运输及其他要求。
7、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三、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货物,应当附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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