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经沈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鉴定,沈阳海关隶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近日从一旅客托运行李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重约1.4公斤鹿角制品取自于梅花鹿,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海关依法对该标本制品予以扣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置。(胥一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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