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关批准可接受担保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5-05-02 点击:15
经海关批准可接受担保的范围,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熟悉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暂时进出口货物;
二、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已领取了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
三、在报关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但货物已运抵口岸,亟需尽快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
四、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但货物已运抵口岸,亟需尽快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
五、因进出口货物归类、价格待确定的;
六、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总署批准的。
注意:以下情况不接受担保:
一、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未领到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的;
二、进出口金银、濒危动植动、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及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无线电器材、保密机等受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的进出口货物,不向海关交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的。


遭遇超长梅雨季 海关加班加点保通关
关税专家走进直播间 海关精准施策保障广交会参展企业
天竺综保区成为高端医药物流基地
杭州综试区“满周岁” 进口跨境商品40亿元
深圳海关启用全国首批车辆底盘检查“机器人”
沙田口岸首家供应商为韩国AEO企业的货物顺利通关
青岛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 让企业省事省时省钱省心
汕头海关保障首架客转货航班高效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