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4名专家为萧山机场海关查获的一批疑似文物品做了“会诊”。“这批文物是清代的人物雕刻雀替,是中国古建筑的特色构件之一,属于禁止出境的物品。”文物鉴定专家经过商讨后得出结论。这批文物正是十天前由关员们在快件渠道查获的。
10月31日,杭州海关隶属萧山机场海关关员在对一批出口至香港的快件进行例行审核时,一票品名为“工艺品”的出口快件引起了关员的注意。“这票快件是采用木质材料包装,外观结实厚重,一般而言,这种外包装的物品很有可能是易碎的、有价值的贵重物品。”查验关员倪楚慎回忆道。经过x光机图像和开箱彻查初步鉴定,基本确定查获5件精致的建筑构件,属于古代房屋建筑中的“牛腿”或“木托”一类的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携运、邮寄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目前,杭州海关已正式扣留这批货物,并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王冰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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