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海上运输合同规定的卸货港;
(8)正本提单超过一份时的份数;
(9)提单签发地点;
(10)承运人及其代表的签字;
(11)收货人应付运费金额,或者应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其他说明;
(12)关于货物运输应遵守该规则各项规定,凡是与此相背离的,有损于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条款均属无效的声明;
(13)货物应在或可在舱面装运的声明;
(14)经承运人与托运人明确协议的货物在卸货港的交付日期或期限;
(15)承运人与托运人约定的高于该规则的承运人责任限额。
《汉堡规则》第十五条第三款还规定:“提单漏列本条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不影响该单证作为提单的法律性质,但该单证必须符合第一条第七款(提单定义)规定的要求。”
意大利海运港口:蒙法尔科内(monfalcone)港口上海凸轮式自动机床进口清关流程怎么正确缮制提单大豆油进口报关需要办什么手续及费用汽车配件进口清关时一般贸易与香港报税进口有什么区别?进口水泥可以申请检验结果采信了旧设备怎么进口报关手续解读化妆品进口报关手续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