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实施“满月”深圳出口企业享关税减免1.6亿元

发布时间:2024-02-25 点击: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定的议定书》自8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一个月以来,深圳海关为深圳出口企业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1.2万份,签证货值为人民币31.3亿元,获关税减免约1.6亿元,促进深圳医疗器械、电器、家具、玩具等优质产品出口销往{38}
{41}{44}{47}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东盟已成为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36号公告,“升级版”证书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中国制造商可以直接申请新版原产地证书;申报货物项数不再受20项的数量限制;原产地规则更为细化,设置五个原产地标准以便于企业申报;发票栏可选填出口方发票号或第三方发票号,简化了操作程序,提高了通关效率。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红利覆盖面, 深圳海关“点面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企业政策宣讲会,面向百余家出口企业深度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关税优惠政策,开展面对面辅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精准讲解原产地规则及证书填制规范,及时为企业解惑答疑,全面提高政策利用率。(甘梦竹 马筱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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