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南京海关隶属南通海关依法对60多个品种,共6409件涉案化妆品实施无害化销毁处理。
该批化妆品是南通海关在一批申报品名为印刷品的进口货物中查获的。根据相关规定,首次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海关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入我国市场销售。该批化妆品没有注册或备案信息,没有合法质检证明,品质无法得到保证,一旦流入市场可能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带来危害。按照有关规定,南通海关对该批化妆品实施集中无害化销毁。(赵敏、 俞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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