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一艘名为“凯杰”的外籍轮缓缓靠泊舟山实华原油码头。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关员随即登轮,对船上的进口巴士拉原油开展信息核查及取制样,在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13.3万吨原油随即卸货入库。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自10月1日起,对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进行调整,予以“先放后检”。届时,浙江企业进口原油在海关采样后,无需等待海关实验室结果,可以先卸货提离,缩短通关时间的同时,为企业有效节省物流成本。
依据现有规定,海关依据国家强制标准,依法对进口原油实施检验监管,并开展必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0月1日起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检查(信息核查、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企业即可开展卸货、转运工作,之后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
“此前,进口原油在海关取样后,需等待实验室检验出具合格评定后,才可以卸货,转运。‘先放后检’实施后,企业不用等实验室检测合格出具证书,只要经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就能快速安排卸货了。”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监管四科科长徐滨表示,此次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有利于缩短进口原油检验通关时长,稳定炼化企业生产原料供应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作为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的老牌油品储运企业,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月均进口原油量通常在75万吨左右,“之前我们一船油进来,等待检测结果需要1天时间,之后才能开始卸货、转运,此间会产生滞期费等费用。海关推行‘先放后检’,进口原油基本可以实现即到即卸,原油可以存储到公司自己的储罐,节约仓储和物流成本,码头运作效率也将得到提升。”中化兴中公司业务部副经理施传鸿说。
9月24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作为最早承接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的舟山片区,将立足自身特色和产业优势,继续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便利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本次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的调整,对浙江自贸试验区油品全产业链建设是一大利好,海关将积极向辖区油品企业宣讲最新政策,保障企业能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徐滨说。(王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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