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海关查发一起危险货物次氯酸钙瞒报案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91
近日,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查获一起瞒报危险货物次氯酸钙出口案。货物由南京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申报品名为聚合稳定粉,共计46吨。经查验并取样化验,实际货物为5.1类危险货物次氯酸钙。目前,黄岛海关已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次氯酸钙俗称漂粉精、漂白粉,是一种强氧化剂,在高温下易放热分解,易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引起火灾或爆炸,是联合国相关专家委员会和我国政府认定的危险货物。按照规定,企业出口危险货物应向所在地海关部门申报,取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并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同时,企业还应向海事部门进行申报,确保运输安全。(孟昭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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