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残次品管理改革助企节约经营成本

发布时间:2024-04-02 点击:94
近日,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对265吨玻璃面板残次品进行碾压处理,随后企业按照销毁处置后的货物报验状态申报征税,海关关员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南头海关账册管理科副科长陈曦介绍:“加工贸易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此类残次品无法投入使用,如果折料征税,对企业而言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残次品处置一直是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痛点问题。”
为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解决制约加工贸易发展瓶颈问题,海关总署于2021年开展加工贸易残次品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深圳海关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展残次品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允许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销毁处置单位进行销毁处置并按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报关征税手续,在简化手续办理流程的同时为企业减轻了税费负担。
据统计,自试点改革启动以来,参与试点企业已累计办理加工贸易残次品销毁处置32票,涉及残次品4834.78吨,耗用保税料件金额17.58亿元。
深圳海关自贸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残次品管理改革,是海关优化加工贸易监管体系,对标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海关监管中制约加工贸易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举措。海关在保留现行加工贸易残次品折料内销监管模式的同时,推进残次品销毁处置管理创新,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刘家会、陈曦、李昕晖、黄传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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