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据初步统计,从2010年12月1日到今年的4月26日,海关在邮递和快件渠道共查获侵权商品6223批次,商品数量108.5万余件,案值1368万元。
去年12月,海关总署要求针对网络购物交付的主要渠道即邮递和快件渠道的进出境邮包采取有效措施,对药品、服装鞋帽、饰品、手表、化妆品等重点物品的邮包进行重点布控查验。
今年1月28日,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对出境邮包例行检查中发现43件国际ems邮包中,其国内邮寄地址均为南京市同一地址,但当事人都未在寄件人一栏中填写姓名,而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均不同。鉴于以上疑点,海关对邮包进行部分开拆检查,发现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化妆品、化妆工具和首饰等共计7363件,估值人民币130余万元,涉及化妆品品牌60多个。目前该案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1年2月1日,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对83个邮包进行例行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为涉嫌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服装、皮带、手包、手表、手机等物品,共计4864件,案值为25.4万元。
海关总署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网购侵权商品进出境渠道的重点查控,密切与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尽与与邮政等其他快件运输企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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