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在全关区实施“一案到底、即查即决”一个月以来,共受理简单案件1137宗,占全部行政案件的近6成,目前深圳海关隶属罗湖、深圳湾海关已实现9成以上的案件,当天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深圳海关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行政办案模式改革,推行简单、简易行政案件由业务现场“一案到底、即查即决”的办案模式,以压缩办案时限,提升执法效能。实施该模式的口岸,海关办案时间与现场查验基本同步,现场查验完毕可第一时间进入办案环节,旅客等候时间大大缩短。
据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关按照部署要求,将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行政处罚案件,直接由查获单位现场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两简”案件办案流程,努力实现案件从发现、查处直至执行“一案到底”的快捷办案模式,力争实现业务现场对案件“撕单式”的即查即决。
此次改革精简了当日即决案件《扣留决定书》、《呈请扣留审批表》等执法文书和纸质单证6份,全新设计案件审批表格,覆盖从立案到处罚的案件审批全流程工作,并通过内部联网的平台实现快速流转。在办案时间上,此次改革更是实现了通关时间全覆盖,简单案件办案时间按照口岸开关时间与现场同步作业,在罗湖、深圳湾等口岸通关时间内均有海关人员现场同步办案。
为顺利推广该项业务改革,深圳海关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业务现场设置公告栏,公开业务流程,并提供标准化样本,保障当事人权益,方便当事人参与执法。该关在隶属大鹏、文锦渡海关等货运渠道业务量大的口岸设置了接收、问询窗口,解答企业业务咨询;同时依托“深圳海关”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畅通与执法相对人的联系沟通渠道。(黄捷、袁娉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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