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成交价格如何申报进出口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87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dap成交方式由卖方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运输工具到达指定目的时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所以卖方一般会购买保险。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用dap成交方式进口,在报关单申报时要根据dap目的地,选择适合的成交方式(fob,cif,c&f),并正确申报运保费,以便海关系统能够通过上述的申报内容将价格转换为cif价格。(进口完税价格的基准成交方式)
用dap成交方式出口,也是一样的道理,便于海关系统通过申报内容将价格转换为fob价格。(出口价格的基准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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