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乌鲁木齐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10.15”人体藏毒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10月15日16时许,来自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的入境航班降落,乌鲁木齐机场海关旅检关员为旅客办理入境手续,一名巴基斯坦籍旅客进入当班关员的视线,行李机检,正常;开包查验,正常。但凭借丰富旅检工作经验,海关关员判断这名旅客有疑点,并立即进行检查,发现体内显示异常,将其带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定有人体内吞服藏匿物品,疑似人体藏毒。经进一步侦办,共查获毒丸76粒,重548.8克。经鉴定,毒丸内的白色粉末有海洛因成分,含量为63.27%。
(韩玮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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