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查获濒危蝴蝶标本6头。
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标本为金绿鸟翼凤蝶波塞冬亚种4头,天堂鸟翼凤蝶印度尼西亚亚种2头。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管制物种。进出口时需按规定提交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在未取得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这是“国门利剑2020”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重庆海关首次从邮路查获的进境动物标本,目前,重庆海关已依法对上述标本做后续处理。
重庆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合法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持有特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海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侯文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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